申報條件
一助理企業培訓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l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、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
業畢業證書。
(3)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”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。
(4)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。
(5)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,經助理企業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
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一企業培訓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,經企業培訓
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(4)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,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
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,取得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
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,經企業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
書。
(7)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。
(8)具有大專學歷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。
一高級企業培訓師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)
(1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。
(2)取得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,經高級企業培訓
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,并取得結業證書。
鑒定方式
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,均采用閉卷筆試方式。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
核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。企業培訓師和高級企業培訓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。